本文转自:医疗口碑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
和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以下
设备,对外组织公开招标,现邀
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并符合本
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
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营招
标货物的历史和业绩。
(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
的隶属关系或都其他利害关系。
(5)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
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6)投标商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产品须取得相应的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
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注册登记表,
如果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投标商所投产品项目的代理
授权时间限期不得少于12个月。
(10)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
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
加盖单位公章。
(1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
的经营生产资质和能力证明及诚
信情况,如有虚假和情况不符,
一经查出、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
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资格预审及获取招标文件:投
标人在协和医院招投标信息网登记
注册成功通过后,可在网上对此项
目进行预报名,经初审通过,缴纳
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完成后无
违规情况将如数无息退还),经审
核通过后,正式报名成功并可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
5、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挂网
当天起7天(日历天)
7、 开标地点:协和医院招标会议
室 (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协和
医院院内)
8、凡取得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
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至前
2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我办 。
9、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
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
(招标办公室-院内15栋四单元202室)
电 话:027-85726849 辛老师;
电话(设备参数技术咨询)
027-85726571 李老师
注:1.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RMB10000
元整,请以公司名义 转帐以下帐户
(要求注明款项用途:“某某公司参
加XH-QCSB-2016-***号《*******》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
2.持项目缴款通知单及银行汇款凭证
到协和医院财务处办理收据,并将收
据到招标办公室进行备案。
3.招标完成后一周内持缴款收据到
协和医院招标办公室办理退投标保
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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